一月 1月1日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》实行。 1月1日:《征信业务管理办法》、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实行。 1月1日: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<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>的决定》实行。